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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体系
来源: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时间:2016-01-12 15:56:56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由国家中心、专业分中心和区域子网组成。目前,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已建成1个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10个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和6个区域子网,初步形成面向社会公众和不同行业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设在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是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的主体和核心,承担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技术体系的构建和主体数据库的整合与改造。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设在各研究所,承担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改造,以及专业数据的共享发布与服务。省级数据节点是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主要数据源。



图1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系统技术构成示意图。



1. 国家地震数据共享中心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是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的主体和核心,其硬件平台主要依靠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的技术系统。主要功能包括:

       资料收集   收集国家级地震台站观测数据、国外地震台网和31个省级共享节点的观测数据;

       数据改造与整合   根据地震科学数据分类标准,将地震科学数据按地震观测数据、地震探测数据、地震调查(考察)数据、地震实验与试验数据、地震专题数据、防震减灾综合数据和其它地震数据等7大类进行改造与整合,构建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主体数据库;

       共享服务   建立地震科学数据共享门户网站,该网站具有用户管理、数据管理、元数据查询、数据可视化服务帮助等功能,实现用户注册统一管理、一站式用户登录、用户日志管理及用户留言与反馈,为不同行业、不同需求的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服务。

2. 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

       作为国家地震数据共享中心的必要补充,专业数据共享分中心分布在中国地震局各直属研究所或观测中心,根据各单位所产出数据的特点和工作任务,2006年地震科学数据共享系统共建设、完善了地磁、强震动与工程震害、重力、深部探测、地球空间观测、地壳应力环境、地震地质与地震动力学、地震灾情、东部形变、西部形变等10个分中心,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建设和维护。其硬件平台主要依靠这些单位信息网络中心,主要功能是:

       资料收集   收集本专业地震台站观测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产出二次加工数据,同时收集本单位科研数据和科研成果;

       数据改造与整合   按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统一安排,对所属观测数据、科研数据和科研成果进行改造与整合,构建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专业数据库;

       共享服务   建立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分中心网站,该网站的风格、用户管理、数据管理、服务功能要与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一致。用户可以通过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或任何一个分中心注册后就可以访问共享中心和任何一个共享分中心,做到一站式查询。共享分中心主要提供地磁、强震、重力等专业数据服务。

3. 区域子网

       区域子网是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主要数据源,根据区域构造背景、地震活动性的特点,全国共分为8个子网:

       (1) 南北地震带监测数据共享子网:云南、四川、重庆、甘肃、宁夏和陕西6个省市区

       (2) 天山地震带监测数据共享子网:新疆

       (3) 华北地区监测数据共享子网:河北、山西、内蒙、山东、北京、天津6个省市

       (4) 华东地区监测数据共享子网:浙江、江苏、上海、江西、安徽5个省市

       (5) 华南地区监测数据共享子网:福建、广东、海南、广西4个省区

       (6) 东北地区监测数据共享子网:辽宁、黑龙江、吉林3个省

       (7) 华中地区监测数据共享子网:河南、湖北、湖南3个省

       (8) 青藏高原监测数据共享子网:青海、西藏2个省区

       区域子网负责本省地震观测系统资料的收集及数据整合任务,并按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统一要求进行数据的改造和整合,并 向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提供数据,打破地域的限制,使所有区域地震台网的地震科学数据集中在国家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提供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