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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科学数据中心科研项目数据汇交公告
来源:   时间:2025-12-26 12:27:01

为规范地震、灾害与应急及其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数据资源管理,促进科学数据共享与利用,提升数据驱动的科研创新能力,国家地震科学数据中心现面向各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全面承接科研项目数据汇交任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承接科研项目范围

本中心承接所有围绕地震、灾害与应急及其相关联领域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门/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等)所产生的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涉及领域包括:

*   地震监测预测预警

*   地震地质与地球物理

*   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   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

*   应急技术与装备研发

*   灾害社会学与应急管理

*   固体地球物理与灾害遥感

*   其他与地震、灾害及应急管理交叉关联的科学研究领域

二、 数据汇交权益保障

本中心高度重视数据汇交人的权益与贡献。对于汇交的数据,我们将:

• 规范登记与标识:对接收的数据进行系统性登记,并为数据及其关联成果(如论文、报告)提供权威、永久的唯一标识(如DOI和CSTR),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贡献可认定。

• 约定方式开放:严格遵循与数据汇交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共同商定的数据共享与公开策略(包括公开范围、时间、方式及许可协议),在保障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及合规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重用与引用。

三、 数据汇交流程与时间要求

为确保项目数据汇交工作顺利完成,保障项目结题验收进度,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注意以下时间节点与服务流程:

1.  鼓励早期对接:我们诚挚欢迎项目团队在项目立项初期或研究方案设计阶段即与我中心联系,就数据汇交标准、格式、元数据规范、质量控制要求及长期保存与共享策略等进行前期咨询与对接,从源头做好数据管理规划。

2.  明确时限要求:为预留充足的数据整理、审核、接收与归档时间,请计划进行数据汇交的项目,务必在项目计划结题时间至少2个月前主动与我中心联系,启动正式汇交流程。逾期联系可能导致数据汇交工作无法在项目结题前完成,影响项目验收。

 

三、 数据汇交承接联系方式

项目团队可通过以下专线咨询数据汇交政策、标准、流程及具体操作事宜:

 

*   庞老师 电话:010-68586928

*   杨老师 电话:010-68586963

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

我们期待与广大科研团队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科学数据的管理与守护工作,推动数据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服务于防震减灾事业与科技创新。

特此公告。

 

国家地震科学数据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