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地震科学数据安全,根据本中心最新制定的《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地震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地震科学数据中心地震观测数据开放范围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与服务工作,除经特别审批的特殊情况外,不再提供原始观测数据及相关基本配置参数。地震科学数据作为支撑防震减灾、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资源,其原始观测数据和基本配置参数涉及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规范管理是保障数据合理利用、防范安全风险的必要举措,恳请广大用户理解与支持。
后续,针对各类连续观测数据的用户需求,本中心将重点以初加工数据产品、定制化加工处理服务等形式提供支持,确保数据服务的安全性、规范性与实用性,既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也最大限度满足用户在科研、应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持续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质量与水平。
请广大用户知悉本公告内容,合理安排数据获取计划。如有相关疑问,可通过本中心官方咨询渠道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地震数据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3月26日